发布时间:2024-10-14
日前,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1、2023年5月18日期间制造的捷羚牌TDT605Z 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4辆;2、召回2023年7月15日制造的捷羚牌TDT605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56辆。共涉及数量为7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3年5月18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1、尺寸限值:鞍座长度超长为550mm;二、2023年7月15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
1、整车质量, 整车质量过重达68.5kg;2、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有外设蓄电池托架;3、反射器:后反射器、脚蹬反射器不符合光学要求;4、照明:后尾灯不符合亮度值要求。
此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问题可能会导致:1、鞍座尺寸过长,便于载人载货等超载行为,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整车质量过重会导致车辆运动惯性增大,影响操控和制动性能,刹车距离增加,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带来安全隐患。3、外设蓄电池托架,为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留存空间,可能导致改装后的车辆超重或超速,存安全隐患;4、反射器光学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导致夜间在道路灯光较暗的路面上骑行,受到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灯光照射时,反射器无法起 到有效警示作用,从而影响骑行者人身安全;
5、后尾照明亮度不符合,夜晚无法提醒后方车辆或行人,易造成追尾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厂门口及各经销商门店发布召回公告,敬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并联系各经销商进行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维修方式如下:1、2023年5月18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更换全新的符合要求的鞍座;2、2023年7月15日制造的捷羚牌(TDT065Z):拆除蓄电池外设托架以及加装的铁电池盒、隔脚,并称重达到符合要求的整车质量值、更换全新的符合要求的后反射器、脚蹬反射器及后尾灯。消费者因本次召回所产生的邮寄等相关费用均由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消费者可拨打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510-88782890)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可登录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jssi.org.cn/c/zhaohui/)、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www.recall.org.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或拨打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更多信息。